网站支持IPv6无障碍阅读  |  长者模式  |  智能推荐  |  微信  |  微博  |  信访举报  |  
首页 > 党建 > 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天津市2021年版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1-04-09
分享到:
  • 按照《天津市版权局关于开展天津市2021年版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激发高新区版权资源单位创新创造能力,引导企业通过加强版权资产管理,激活版权资源,促进版权相关产业繁荣与发展,现组织企业参加“天津市2021年版权示范单位”评选工作。评选工作分为二项内容:

    一、参加天津市版权示范称号评选

    (一)评选条件

    1.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,不生产、不传播、不使用侵权制品,软件正版化率达100%,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。

    2.注重版权的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版权资产管理,有一定的作品登记(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),在作品的创作、传播、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。

    3.有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,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版权管理及与版权相关的工作。

    4.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版权资产权属明晰,版权资产管理规范。

    5.主动开展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,其员工具备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。

    6.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时间2年以上,经营状况良好。

    (二)参加评选流程

    1.企业报名。具备参评条件的企业向党建工作部提交报名参评材料。

    2.初审考察。高新区党建工作部汇总企业相关评选材料,确定参评企业,并将相关材料报滨海新区新闻出版局、市版权局。

    3.专家评审。市版权局组织专家综合评定,最终确定5家市级版权示范单位。

    (三)推荐材料

    1.推荐表(见附件)。

    2.近三年的作品登记证书(复印件)、计箅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(复印件)、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(复印件)。

    3.企业2019-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(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)。

    4.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

    5.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,或天津市双软认定软企评估证书、软件产品评估证书、系统集成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,需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
    二、参加国家版权示范称号评选

    (一)评选条件

    1.已经获得市级版权示范称号的单位(园区)。

    2.符合《全国版权示范城市、示范单位、示范园区(基地)管理办法》(国版发[2013]4号)中对应的申报条件。

    (二)评选流程

    1.由高新区党建工作部汇总企业相关评选材料报滨海新区新闻出版局、市版权局。

    2.市版权局将在汇总各单位材料基础上,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上报国家版权局。

    (三)评选材料

    填写《全国版权示范单位(园区)申报表》。相关版权工作可另行成册。

    三、报送要求

    各参评单位请于2021年4月12日(星期一)前将两项评选工作汇总材料报高新区党建工作部。纸质推荐材料报送一式5份。

    联系人:党建工作部 夏梦奇 84806633  耿子雯 84806655

    地址: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142


    附件:

    1.天津市版权示范单位推荐表

    2.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申报表

    3.全国版权示范园区(基地)申报表


    高新区党建工作部

    2021年4月2日

    来源: 天津高新区

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    热门标签
    热点新闻
    相关新闻

    关于我们 | 网站声明 | 联系我们

    主办单位: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    津公网备案:12019202000211  津ICP备09000137号-4


    网站标识码:1201160063  

    津ICP备09000137号-4

    联系方式:gxqwxb@tht.gov.cn



    微博
        

    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