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严格落实《天津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》《滨海新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》的有关要求,公布《高新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》,对在高新区办理的行政备案事项实现清单化管理,明确行政备案实施部门、事项名称、事项设定依据等内容,推动实现“清单之外无备案”,使企业群众获得更标准、规范、便利的政务服务。
《清单》包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、诊所备案等86项行政备案事项,涉及党建部、科技局、市场监管局、人社局、城环局、建交局、社发局、应急局、政务办、税务局、高新区医保中心共11个高新区部门、单位。
《清单》的公布是高新区强化依法行政、建设法治政府、优化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,各部门、单位将严格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化管理要求,杜绝清单之外擅自设定和实施行政备案,并积极推动逐步减少行政备案特别是事前备案事项数量。严格执行市级部门统一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操作规程,通过服务窗口和办事平台主动公示办事流程、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等信息,杜绝擅自增设行政备案事项办理条件。同时,积极推行网上办、一次办、就近办、马上办等便利化举措,不断创新改革,确保行政备案便捷高效。
附件:高新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
来源: 天津高新区